杜集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我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贫困、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控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先后下发了《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杜集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成立“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机构,设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参与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事务。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双线联动。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一是政府线,即区政府—镇(办)政府—村民委员会—网格员;二是教育线,即区教育局—学校(校长)—班主任及跟班教师—家长。
3.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动态监测。多次召开“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对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各校会同村(居)开展排查,以户籍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区域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失学、辍学及家庭经济、家长工作等情况,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同时依托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在校学生信息一致。
4.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返校复学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的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20日内向区教育局和镇(办)政府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建档造册,分别报送区教育局和镇(办)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安排派出所、村(居)委会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在反复核查的基础上,由镇(办)政府联合区教育局,向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复学)通知书。
5.强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确保学生家长(监护人)进一步了解《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相关法律知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让每个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责任和义务;引导和教育家长树立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基本权益的法制意识,做到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营造控辍保学良好氛围。同时,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确立“治贫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的思想,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
二、从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公平着力,保障适龄儿童留得住、学得好。
1.深化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教育扶贫,落实两免一补。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持续性作用,着力落实各项教育扶贫举措,强化教育扶贫拔穷根的“造血”功能。牢牢地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超前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义务教育路上一个不掉队,适龄儿童无一人因贫辍学。
2.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入手控辍,通过多种措施,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扩面提质,让学生享受到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一是坚持把发展义务教育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先后出台了《杜集区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杜集区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意见》,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二是大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采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以强带弱、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名校办分校、定点支教、资源整合优化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全面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读“家门口的好学校”。
3.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确保公平享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机会均等,全面贯彻落实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政策,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基本全部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全区现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30人,全部安置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留守儿童机会均等,建立留守儿童关爱长效机制,实现留守儿童台账管理,保证精准关爱,全区现有留守儿童339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机会均等,落实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