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案件(9.27)

2024-09-30 11:08作者: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件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机关

杜集民生医院

杜集民生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杜市监矿处〔2024116

 

经查,当事人杜集民生医院于2022年11月14日从淮北乐善堂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医疗器械1包(共10卷)。该涉案医疗器械系第一类医疗器械,该涉案医疗器械用于摔伤患者颈腕悬吊使用,购进价格14.5元/包,一包10卷,患者使用价格2元/卷。至2024年8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医疗器械已超过有效期限,剩余9卷仍放置在当事人药房内待用。上述涉案医疗器械货值金额认定为18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1.罚款2000元,2.没收涉案医疗器械“彭城”牌纱布绷带9卷。

2024927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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