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8.23)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杜集区段园镇袁庄社居委社区卫生服务站 |
杜集区段园镇袁庄社居委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杜市监段处〔2024〕77号 |
经查,当事人于 2023 年 2 月从亳州市中医药药品市场以 60 元/kg 的价格购进了5kg(共 300 元)中药饮片麻黄根,以 80 元/kg 的价格销售,进销差价为 80-60=20 元,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售出 1.2kg,,违法所得:1.2kg×20 元/kg=24 元,剩余 3.8kg 被执法人员扣押。当事人提供不出 该中药饮片供货方资质和进货票据。经询问,当事人承认 对方没有相关资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 |
1.罚款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 24 元; 3.没收未售出的中药饮片麻黄根 3.8kg。 |
2024年8月23日 |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