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6.17)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淮北市杜集区南汕土菜馆 |
淮北市杜集区南汕土莱馆(吴海)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杜市监矿处〔2024〕47号 |
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起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由于当事人未建立经营账簿,只查明2024年4月10日当事人违规承办研学宴共32桌,每桌100元。违法所得认定为32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1. 罚款1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 |
2024年6月17日 |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