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6.26)
序号 | 处罚对象(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淮北市杜集区巅峰之秀理发店 | 淮北市杜集区巅峰之秀理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能定期检查,至使涉案染发膏过期未及时停止经营使用。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彩意柔.炫彩染发膏1盒(5/3),蓝朵纷彩染发膏1盒(8/33),潮本润色.丝云护理染(脏橘色)1盒; 2.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6月26日 | 杜市监高处〔2024〕80号 | 主动履行,15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