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6.17)
序号 | 处罚对象(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怡康药房 | 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怡康药房涉嫌销售劣药案 | 2024年4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药房现场检查,在当事人药店柜台内发现甲类非处方药“仲景”桂附地黄丸8盒,其中7盒有效期至2024年2月,剩余1盒有效期至2023年12月。 | 1.罚款12000元;2.没收涉案药品“仲景”桂附地黄丸8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 |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6月17日 | 杜市监矿处〔2024〕67号 | 主动履行,15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