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杜集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2年12月,我区全面启动该项工作,由区征收中心牵头,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3年1月,征求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自规局、区司法局和朔里镇共11家单位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通过
2月16日,《淮北市杜集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申请通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
(四)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2月1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该事项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单位自行审查即可,无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
(五)正式印发
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区政府分管负责区长同意后,2月20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标准执行,规范征收管理,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加快征收,按期交付净地。
五、主要任务
(一)征收范围
淮北市杜集区重点采煤沉陷区朔西湖环境治理项目(二期)征收红线范围内(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30日内。
(三)征收主体与实施单位
杜集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朔里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单位,承担征收补偿、房屋拆除、净地交付等具体工作。房屋拆除应当按照《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6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四)补偿方式
按照上述文件标准执行。
六、创新举措
项目实施领导包保,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解决问题。项目征收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形成支持征收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征收操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和谐征收;三是及时化解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八、解读科室和咨询人
解读科室:杜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征收管理科
咨询人:王海斌
咨询电话:0561-4017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