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应急局对杜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杜应急〔2023〕5号 签发人:王素明
对杜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韩百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窦庄煤矿关井闭坑遗留问题处理 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窦庄煤矿于1992年建成投产,2015年国家政策性关闭,其中2012年至2014年停产整顿。对建议中提到的青苗补偿费的问题,我局多次向窦庄村、刘庄村了解情况。经了解,石台镇童台社区青苗补偿费已签有协议,并补偿至2015年年底;刘庄村青苗补偿协议只签至2011年11月,之后4年未签署协议和补偿;窦庄村青苗费于2013年6月一次性补偿20万元,时间为2008年至2013年,窦庄村虽然没有签署补偿协议,但有支付凭证作为依据。
我局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多次联系鑫龙公司,经多次协商沟通,鑫龙公司最终同意支付窦庄村、刘庄村青苗补偿费,按照最后一次支付价款,一次性补偿至2015年煤矿关闭。至于2015年煤矿关闭之后,企业停产,人员遣散,企业不再支付青苗补偿费。
办复类别: A 类 (印 章)
联系单位:淮北市杜集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3090302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