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1.停止供水的理由充分;2.生活用水停止供应超过三天的,临时供水方案及工程施工、设施维修施工方案和保证按计划恢复供水的措施可行;3.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停水的,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户或向社会公布。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技术方案、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用户工作方案
申请流程:1.受理:申请人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学院路与光明路交叉口1号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类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决定:分管委领导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3.办结:窗口人员进行办结,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定依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经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供水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在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区域内公告,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影响消防灭火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