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

2025-01-23 14:12来源: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申请条件:1.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2.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3.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4.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表2.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3.车辆数据

申请流程: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直接向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学院路与光明路交叉口1号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类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工作;2、审查: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即时办理;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4、办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进行受理办结,出具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通知书。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办事申请退回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5、送达:窗口或EMS快递送达。

法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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