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杜集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已经印发,现杜集区教育局副局长周超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2023年,杜集区对中小学视力筛查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答:2023年,杜集区对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含公办幼儿园(6 岁组))进行视力筛查,主要对对学生进行远视力、屈光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反馈报告和相关近视影响因素分析、近视防控行为干预措施。同时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告知学生家长及学校,并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现《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目标。
二、对筛查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学生近视防控开展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如何做好保障视力筛查工作顺利进行?
答:学校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人员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配合筛查机构完成学生近视筛查工作。 学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筛查,并说明筛查的注意事项。学校要提供安静、整洁的监测场地,并做好体检期间的课程安排。学校近视防控协调小组负责体检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合理安排各班筛查的顺序和时限,维持体检场所秩序。要求受检学生各项筛查工作筛查完毕后,经工作人员校对无遗漏后,方可交表离开。在学生近视防控机构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校后,学校要及时将学生筛查结果反馈给学生家长。学校要建立学生视力档案,学校要将盖有筛查机构公章的分析报告及学生视力档案一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