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0-10-29 10:35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杜政办〔20202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杜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1028


 

杜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善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环函〔2019975号)、《关于加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171号)和《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及技术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七)《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八)《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

(九)《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十)《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原则、范围及划定

(一)划分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坚持以保护饮用水水源为首要任务,切实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划分过程中要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和治理相结合。

3.实事求是原则。在环境基础情况调查,方案制定、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研究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4.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注重与当前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按照最新发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进行划分,保证其科学性和严谨性。同时,紧密结合杜集区相关发展规划及周边实际环境现状,充分体现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5.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原则。紧密结合杜集区饮用水资源开发与利用现状、水环境状况、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现状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划分。

6.确保水质达标原则。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能防止水源附近地区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在正常情况下确保取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

(二)划分范围。

本次划分方案涉及的范围为各镇(街道)、开发区现用、备用的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三)保护区划定。

杜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三、部门职责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补充全区已划分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相关数据报表更新和图件制作工作;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排污单位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

区农水局:负责制定农村总体供水规划,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参与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协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进行监督;负责提供上报全区水资源、用水供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农田基本情况等各类基础信息;负责提供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土流失等相关数据;依法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管。

区卫健委: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监测工作;同时提供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和水质统计情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提供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等相关数据。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其周围开发建设项目监管。

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调查上报本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放情况相关数据。监督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工作。

四、划分过程

(一)现状调查。

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是划分的基础,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现场监测等方法,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污染源调查、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二)初划保护区。

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为主要依据,结合实际,选定划分方法,确定边界范围,对保护区进行初步划分。

(三)界定保护区。

依据保护区初步划分结果,采用现场调研方法,结合水源保护区地形、地物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界线,充分利用水分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大型建筑物、水库大坝、水工建筑物、河流、输电线、通讯线等具有永久性明显标志标示保护区界线,核定保护区面积。

(四)设置保护区标志。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规定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

五、保护区整治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拆除或关闭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取缔工业和生活排污口,拆除或关闭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等设施,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农业种植。建立保障饮用水安全应急机制。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杜集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情况表


附件

序号

水源所在地

水源井名称

供水能力(万t/d)

饮用水源地编码

现状水质

经纬度

功能区范围(陆域)

水源级别(乡镇/村)

备注

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范围

准保护区范围

1

高岳街道

高岳黄后窑饮水井

0.07

EA410201340602001G01

Ⅲ类

116°49′43″ 34°0′54″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2

高岳街道

高岳双楼

0.04

EA410201340602001G02

Ⅲ类

116°50′16″ 34°2′35″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饮水井

3

高岳街道

高岳任庄

0.06

EA410201340602001G08

Ⅲ类

116°48′55″ 34°1′6″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饮水井

4

高岳街道

高岳徐暨

0.06

EA410201340602001G12

Ⅲ类

116°49′43″ 34°0′30″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水厂1号

饮水井

5

高岳街道

高岳徐暨

0.06

EA410201340602001G13

Ⅲ类

116°49′31″ 34°0′40″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水厂2号

饮水井

6

高岳街道

高岳徐暨

0.08

EA410201340602001G14

Ⅲ类

116°49′22″ 34°0′5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水厂3号

饮水井

7

高岳街道

徐暨水厂

0.04

EA410201340602001G15

Ⅲ类

116°49′46″ 33°59′47″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备用

备用井

8

杜集经济开发区

杜集经济

0.06

EA410201340602001G04

Ⅲ类

116°48′13″    34°2′50″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开发区

圩子徐楼村

饮水井

9

杜集经济开发区

杜集经济

0.08

EA410201340602001G06

Ⅲ类

116°48′15″    34°2′27″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开发区

簸箕洼村

饮水井

10

杜集经济开发区

杜集经济

0.011

EA410201340602001G07

Ⅲ类

116°48′48″    34°1′3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开发区

滂汪村

饮水井

11

杜集经济开发区

杜集经济

0.03

EA410201340602001G10

Ⅲ类

116°48′53″    34°2′23″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开发区

孙庄村

饮水井

12

矿山集

矿山集

0.077

EA410203340602002G02

Ⅲ类

33°57′21″     116°53′18″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街道

张院村

 

饮水井

13

矿山集

矿山集

0.04

EA410203340602002G03

Ⅲ类

33°57′20″     116°53′18″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街道

蒋台村

 

饮水井1#

14

矿山集

矿山集

0.01

EA410203340602002G05

Ⅲ类

116°55′58″ 33°58′25″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街道

北西村

 

饮水井

15

矿山集

矿山集

0.08

EA410203340602002G08

Ⅲ类

116°55′44″ 33°58′4″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街道

下圩村

 

饮水井

16

矿山集

矿山集

0.08

EA410203340602002G09

Ⅲ类

116°56′2″ 33°57′43″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街道

南山村

 

饮水井1#

17

朔里镇

朔里镇

0.02

EA410000340602100G01

Ⅲ类

116°50′36″    34°4′13″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葛塘村

饮水井

18

朔里镇

朔里镇

0.08

EA410000340602100G05

Ⅲ类

116°54′8″    34°2′52″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朔南村

饮水井

19

朔里镇

朔里镇

1.08

EA410000340602100G06

Ⅲ类

116°54′8″    34°2′53″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备用

朔南村2号饮水井

(备用)

20

石台镇

石台镇

0.1

EA410000340602101G01

Ⅲ类

116°57′40″    34°4′3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学田村

饮水井

21

石台镇

石台镇

0.08

EA410000340602101G02

Ⅲ类

116°56′41″   34°03′4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王圩村

饮水井

22

石台镇

石台镇

0.07

EA410000340602101G03

Ⅲ类

116°57′7″    34°1′47″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刘庄村

饮水井

23

石台镇

石台镇

0.08

EA410000340602101G04

Ⅲ类

116°57′13″    34°0′32″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石台村

饮水井

24

石台镇

石台镇

0.08

EA410000340602101G05

Ⅲ类

116°57′3″    33°59′44″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程村

饮水井

25

石台镇

石台镇

0.04

EA410000340602101G06

Ⅲ类

116°57′4″    34°0′50″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梧桐村

饮水井1#(梧北)

26

石台镇

石台镇

0.04

EA410000340602101G07

Ⅲ类

116°56′59″    34°0′24″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梧桐村

饮水井2#(梧南)

27

石台镇

石台镇

0.03

EA410000340602101G08

Ⅲ类

116°54′34″    34°2′53″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窦庄村

饮水井

28

石台镇

石台镇

0.08

EA410000340602101G10

Ⅲ类

116°56′5″    33°59′1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白顶山村

饮水井

29

石台镇

石台镇

0.05

EA410000340602101G11

Ⅲ类

116°56′1″    33°59′11″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备用

白顶山村

备用井

30

段园镇

段园镇

0.08

EA410000340602102G04

Ⅲ类

117°02′38″    34°14′32″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祁村

饮水井2#

31

段园镇

段园镇

0.12

EA410000340602102G05

Ⅲ类

116°59′52″    34°12′37″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乡镇

 

鸿德水厂

饮水井1#

32

段园镇

段园镇

0.08

EA410000340602102G06

Ⅲ类

117°01′12″    34°9′47″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乡镇

 

大庄村

饮水井

33

段园镇

段园镇

0.18

EA410000340602102G07

Ⅲ类

116°59′50″    34°12′36″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乡镇

 

鸿德水厂

饮水井2#

34

段园镇

段园镇

0.12

EA410000340602102G08

Ⅲ类

116°59′50″    34°12′35″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外的主要补给区

乡镇

 

鸿德水厂

饮水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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