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要点

2023-03-23 11:15作者:李红光政务公开来源:杜集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杜集区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要点
检查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导检查要点 备注(逐条说明)
心理、身体健康等方面 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是否配备到位,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咨询室)是否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和心理健康活动课是否开足;  
学校是否对学生特异体质、基础疾病、新冠病毒感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是否按要求合理安排体育活动;
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安排开学考试,对学困生是否开展针对性辅导指导;
学校是否对离异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家庭等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关爱帮扶,是否通过家长会、家访、一封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做好家庭教育。
疫情防控方面 学校是否制定、实施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防疫医疗物资储备是否充足;
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是否建立;
中小学医务室(保健室)是否按要求建设并运行;
中小学、幼儿园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方面 各县区媒体、广播电视、农村应急广播等是否进行防溺水宣传,学校是否开展防溺水“1530”安全教育和学生“溺呛水自救他救”培训;  
各处水域是否全部明确权属主体,包保到人,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示牌和简易救生器材;
是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查值守;
溺水事件是否按要求调查处置,追责问责是否到位。
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防治方面 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法治、道德和警示教育;  
是否定期开会研判风险、研究部署工作;
是否建立教职工、学生(班级、小组、宿舍)发现、制止、报告制度和校园欺凌举报、咨询平台;
是否开展常态化排查,对发现的苗头迹象和隐患点是否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校园欺凌防治预案和教育惩戒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交通和校车安全方面 学校是否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排统计,并建立交通安全台账,是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学校等是否定期联合开展巡逻检查,有无校车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和“黑校车”问题;
校车是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校车许可、配备安全设备和卫星定位装置,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随车照管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组织培训;
校园及周边交通标识、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
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 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堂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是否按要求进行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定期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教育管理;
校长、老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和“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落实到位;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急处置制度是否健全。
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方面 学校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危险爆炸品、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是否按规定进行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
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消防安全方面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人员训练和应急演练;
学校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设施设备等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维护;
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等重点场所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
用气用电、电动自行车停放、校园施工建设等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
校舍安全方面 学校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等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是否及时进行分类处置,有无存在使用D级危房等问题;  
校内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是否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
学校校舍、场地、教学及生活设施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有无存在违规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出租他人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和经营活动问题等。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瓶等特种设备是否明确专人管理,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
特种设备是否进行定期检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区域,安全区域内有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场所等;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占道经营及销售抽奖类游戏产品、“三无”食品和问题文具等情况;
公安、文旅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是否定期对校园周边治安、市场经营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问题是否及时处置到位。
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是否有承担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队伍是否配备到位;  
财政部门是否将学校专职保安员工资和安保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城市和城镇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校园封闭式管理率、一键式报警装置建设率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率“4个100%”建设是否持续加强;
校园围墙、护栏、防冲撞设施等实体防范设施是否设置;
学校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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