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指南
1、事项名称: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2、事项简述:(1)工伤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情形的待遇停止的;(5)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对工伤待遇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复核的。
3、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4、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无
7、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8、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561-3021379
11、监督投诉渠道:0561-3021019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