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杜集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函〔2022〕704号)。
二、补贴对象
辖区内示范经营主体。
三、补贴范围
在全区动态名录内的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内,筛选符合2021年已经承担中央财政并完成实施任务、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的示范合作社、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等条件的主体,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四、补贴标准
在补助的过程中,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示范主体补助标准进行了不同金额分配,且同级示范社补助标准高于示范家庭合作社。农村产业带头人参照县级示范标准补助。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查确定示范主体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符合支持内容后,将奖补金拨付给项目主体,简便手续、提高效率,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五、办理程序
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报、镇政府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部门会商,结果公示,公示无异后拨付补贴资金。
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做好实施主体范围确定、补助项目筛选、实施过程督导,并且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指导承担项目主体通过新农直报系统(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及时报送相关补贴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坚持透明公开原则,对项目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并做好指导、咨询、培训和服务,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办理时限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筛选示范经营主体,直至补贴金额拨付完成。
七、咨询电话
0561-3092153。
八、监督渠道
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举报地址:杜集区政府大院政府楼三楼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561-309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