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3-01-05 10:41来源:杜集区应急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自即日起至 2023 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组织机构:

成立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许纪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孟 磊  区委常委、副区长

吕鹏宇  副区长

成 员:徐 飞  区住建局副局长

范宇峰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 东  区市场管理局副局长

唐世华  区城管局副局长

祖长波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汪根进   区消防救援大队高级工程师

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城镇燃气负责人

联系人:祖长波  联系电话:13905616158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关键环节存在的重大隐患;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存在的燃气乱摆乱放、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每周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awh3090302@126.com),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整治结果每周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将该项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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