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

2025-01-23 12:01作者:杜集区房屋征收安置办来源:杜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责任单位:淮北市杜集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二、责任人:郝井浩   区征收中心主任

            孙军     区征收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安徽省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四、信息公开内容:

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法策

2.房屋征收决定

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征求意见情况及征求意见答复

5.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6.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

7.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8.被征收房屋补偿情况

9.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公开范围

上述事项应当在被征收范围内公布,其中第1至3、6等项事项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2.通过政府网、报刊、电视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各镇办征收现场设立公示栏公布并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时限,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应当长期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天:调查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对于引发矛盾纠纷的房屋征收事件,配合镇办及时化解,多讲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回应社会和当事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