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欧柏诺实业有限公司查封(扣押)决定书
淮环杜集查(扣)字〔2022〕3号
安徽欧柏诺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39408121X0
地 址:段园工业集中区兴国路以北,淮海大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叶军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喷漆房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尚未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西车间喷漆房内活性炭夹层缺失,东车间喷漆房活性炭未更换;3、锯末收集房门敞开,露天堆放大量锯末;4、危废库建设不规范,地面未做防渗,未做导流槽,无台账。
以上事实,有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等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配电箱6个、喷漆房门19扇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车间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淮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