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日
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安委会《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淮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淮安办〔2020〕23号)和《淮北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淮安〔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杜集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我区燃气管网和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区住建局组织对所辖区域液化石油气企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排查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风险隐患。
交警三大队负责组织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区商务局负责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
区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等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石油气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街头和流动摊点进行排查整治。
(三)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镇(街道)、区开发区管委会对所辖区域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进行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住建局对所辖区域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各部门依据《淮北市燃气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38号)和《淮北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淮安〔2022〕1号)职责分工负责对所辖区液化石油气设施、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液化石油气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运营主体责任。对所属所有设施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对燃气运输、储存、销售、配送所有经营环节全流程梳理,对企业用户、管道、场站、站点等要明确底数,全面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全面摸底用户、燃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尤其对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应当安装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等安全隐患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治理,排查整治情况要建立销号制度。坚决落实瓶装燃气“一瓶一码”和实名制销售,建立完善客户服务平台。
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安徽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的宣贯,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2022年3月)。
印发全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2022年4月至10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组织协调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区安委办要加强统筹、督促指导、巡查考核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情况。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会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区市场监管、交警、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联合惩戒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安委办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成立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联合专项检查小组,进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联合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2。
(四)加强宣传教育。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分别于每月4日之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表1、2、3、4(见后附表)报区安委办和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联系人:张翼飞;联系电话:3090678;电子邮箱:djjsj358@163.com
区安委办联系人:黄利玲;联系电话:3090302;电子邮箱:awh3090302@126.com.
附件1: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联合专项检查方案
附件1:
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史庆超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吕鹏宇 副区长
成 员:曹立民 区教育局局长
杜晨辉 区民政局局长
刘 琦 区住建局局长
李晓朦 区商务局局长
苗 红 区文旅体局局长
陈 鹏 区卫健委主任
王素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胜利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建 区城管局局长
宋少鹏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周 永 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刘 军 高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陈 辉 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高 丽 朔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晓东 石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秋实 段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圣杰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局长刘琦为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副局长徐飞为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职务调整,由新任领导接任,不另行文。
附件2:
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联合专项检查方案
按照《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着力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本联合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至12月,每季度至少一次。
二、检查分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检查区域:区管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液化石油气企业。
(二)第二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成员单位:区卫健委、高岳街道办事处
检查区域:高岳街道办事处液化石油气市场
(三)第三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局
成员单位:交警三大队、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检查区域:矿山集街道办事处液化石油气市场
(四)第四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成员单位:朔里镇政府
检查范围:朔里镇液化石油气市场
(五)第五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成员单位:石台镇政府
检查区域:石台镇液化石油气市场
(六)第六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成员单位:段园镇政府
检查区域:段园镇镇液化石油气市场
(七)第七检查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杜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检查区域:开发区液化石油气市场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并深入燃气场站、燃气用户、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等场所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和企业立即整改,检查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区安委办和区住建局。
2、形成检查报告,总结被检查地区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于每次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区安委办和区住建局。
表1 |
|
|
|
|
|
|
|
|
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
||||||||
填报单位: |
|
|
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用气号 |
住址 |
用气类型 |
供气单位 |
隐患内容 |
整改情况 |
完成整改时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本表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液化气企业填报,每月4日前报上月检查整改情况。 |
||||||||
|
表2 |
|
|
|
|
|
|
|
||||||
餐饮用户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
|||||||||||||
填报单位: |
|
|
日期: |
||||||||||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用气类型 |
供气单位 |
隐患内容 |
整改情况 |
完成整改时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本表由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城管局填报,每月4日前报上月检查整改情况。 |
|||||||||||||
|
|||||||||||||
表3 |
|
|
|
|
|||||||||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 |
|
||||||||||||
填报单位: |
|
|
日期: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隐患清单 |
整改情况 |
完成整改时限 |
|
||||||||
|
管道 |
1、 |
|
|
|
||||||||
|
门站 |
1、 |
|
|
|
||||||||
|
调压站 |
1、 |
|
|
|
||||||||
|
汽车加气站 |
1、 |
|
|
|
||||||||
|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
1、 |
|
|
|
||||||||
|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 |
1、 |
|
|
|
||||||||
|
燃气运输 |
1、 |
|
|
|
||||||||
|
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生产、销售 |
1、 |
|
|
|
||||||||
|
在建燃气工程及周边建设项目 |
1、 |
|
|
|
||||||||
填表说明:本表由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交警三大队填报,每月4日前报上月检查整改情况。 |
|
||||||||||||
|
|
||||||||||||
表4 |
|
|
|
|
|
|
|
淮北市杜集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日期: |
||||||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
隐患数量 |
已整改数 |
整改时限 |
打击违法违规起数 |
取缔违法经营数 |
处罚罚款数(万元) |
备注 |
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
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
居住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
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
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
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