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集区辖区内“一个工贸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杜集区辖区内“一个工贸企业对应
一个执法主体”》征求意见的函
各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解决工贸行业重点风险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化解不够精确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集中攻坚”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明确监管层级,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淮应急函【2021】30号)文件精神,结合重点治理领域企业实际,公开发文明确一个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原则上杜集区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小型(含)以上(含高危的微型企业)实施安全监管,非高危的微型企业由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安全监管,现予以公示。意见和建议于9月30日之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反映。
附件:杜集区辖区内“一个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统计表
监督电话:0561—3094676
电子邮箱:awh3090302@126.com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