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2025-03-06 15:53作者:杜集区农林水利局来源: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依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补贴对象

1、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2、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三、补贴范围

杜集区

四、补贴标准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880/头,其中病害猪损失对象补贴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象80元/头。

五、申办材料

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和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

3、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提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审核;

4、通知申请人已办结;

5、符合条件的,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养殖场(小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书面理由。

七、咨询电话

0561-4011174。

八、受理单位

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动监所。

九、办理时限

每月接受申请一次,年终一次性发放补助。

十、联系方式

杜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动监所,

电话:0561-401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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