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一、办理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服务对象
公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杜集区疾控中心;
单位地址:杜集区政府斜对面;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的应急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的运行;负责应急预案、传染病防制技术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全区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承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与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工作。负责对消毒效果、消毒产品进行监测、评价,开展全区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指导、统计及服务等工作。
五、服务流程
1、个人、单位,报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赶往疫情发生地进行流调、采样、消杀等处置;
3、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
六、服务要求
个人、单位发现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七、服务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服务咨询电话:0561-4019112
投诉举报电话:0561-3090502
网上投诉渠道:djqw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