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品安全“零容忍”,通过持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监管举措,加大治理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日—9月30日。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1.督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统筹协调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作用,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加强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议考核督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企业自查。督促企业从以下方面自查:一是原料进货关,要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二是人员生产环境卫生关,生产设备、设施、场地要清洗消毒到位;三是生产过程控制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四是出厂检验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五是储存和销售关,保证食品储存场所、运输车辆、销售器具清洁卫生,保证符合食品储存、运输冷链要求。
2.集中整治。结合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及年初确定的重点整治计划,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和大米等粮食加工品为重点产品,以致病菌、重金属污染为重点问题,以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
3.专项清理。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关,严格开展许可跟踪检查。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不符合生产卫生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不符合生产要求带病运行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突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冻冷藏食品、散装熟食、酒水饮料、地方特色食品以及夏季叶类、豆角类蔬菜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夏季食品销售风险清单。
2.强化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把好许可审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食品流通环节检查重点提醒。
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重点:(1)严查是否落实报备制度。对进入我省加工、销售、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实行到达前24小时报备。(2)严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入库前要严格查验食品所附的“四证”,“四证”齐全方可入库。(3)严查是否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检测合格的食品方能进入销售、加工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处置。(4)严查是否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5)严查是否规范上传追溯信息。抽样检测合格和消毒结束后,对进口冷链食品加贴“追溯码”,及时上传“四证”。(6)严查是否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落实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1)严查是否取得合法主体资质并亮证经营。(2)严查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有相应的防护设施设备。(3)严查是否对经营场所房屋质量进行自查,不得在危房中从事经营活动。(4)严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食品。(5)严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以及食品销售摊贩等重点区域。
冷藏冷冻食品检查重点:(1)严查冷藏冷冻食品的来源、食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货查验及购销台账制度等相关事项。(2)严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3)严查冷藏冷冻食品是否按生熟和品种分类存放,不得混有污染食品的物质;是否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4)严查是否定期检查冷藏冷冻设备设施温度、定期清理消毒并记录。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1.突出校园食品安全,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围绕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冷荤菜、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负荷加工、食材把关不严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整治。
2.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控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尤其是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准入,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3.餐饮服务环节检查重点提醒。
(1)规范操作。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外购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人员健康、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操作、食品运输、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凉菜间、备餐间、冷藏设施设备、中央厨房冷链热链运输车辆能否正常使用并满足配送需要等为重点部位的检查。
(2)校园食堂。突出“五看”:一看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二看为学校集中配餐的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单位是否规范供餐。三看配送信息是否及时报备、配送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四看从中央厨房等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并与其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五看学校是否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留样并有记录。
(3)依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五个“禁止”。一禁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二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自制泡酒。三禁学校食堂加工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四禁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经营凉菜、自制饮品(含自制泡酒)。五禁餐饮服务单位超能力接待和承办宴席。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超市、批发市场、母婴用品店、网络电商等婴配乳粉经营场所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销售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跨境电商二次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2.深入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店,高质量打造特殊食品经营样板示范县(区)。
检查重点:重点从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行为等方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有证有照有台账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的标准。
3.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重点:认真检查主体资质是否合法,防止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整治,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落实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检查是否发放夸大、虚假宣传海报、宣传册,是否有销售人员虚假夸大宣传等,对功能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重点品种实施重点检查。
(六)加大重点食品抽检监测力度
1.聚焦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等夏季消费量大及风险易发的重点品种,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含托幼机构)周边和批发市场等区域,加大抽检频次。
2.开展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
3.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4.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主动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七)严查重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结合开展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超范围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生产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违法线索,深挖细追;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大对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又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而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尤为重要。各镇(街道)、开发区食安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抓好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确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全部参与。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层级,保证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无缺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内部分工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同向发力;要发挥好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公安、农业农村、教育等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联查联动,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隐患全部检查出来,形成一张完整“问题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逐一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坚决做到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形成检查“闭环”,杜绝低效、无效检查。要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保证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区食安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挖线索,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构成违法的,要及时移交;同时畅通12315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深入追查案件线索,将案件查深查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对夏季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律从严重处;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客户端等媒体,宣传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要通过举办约谈会、培训班,发放提示函、告知信、明白纸等方式,提醒、引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安全习惯,自觉拒绝、抵制“三无”等不健康的食物,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开发区食安办、区属各单位于9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全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上材料请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区市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股,汇总后按时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联系人:王洪亮 杨琛宇
电 话:4016022,手机:13966091756、15955121415
邮 箱:769245906@QQ.com
附件:1.区市场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全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区市场监管局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陈 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邵曙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蕾 高岳市场所所长
吴树松 矿山集市场所所长
马世省 朔里市场所所长
范红敏 石台市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程功敏 段园市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工作。为便于上下信息及时沟通,区局食药股应加强与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的联络,及时了解掌握整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将阶段性工作小结、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
附件2
全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项目 |
数量 |
出动执法人员、检查人员(人次) |
|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者(户次) |
|
其中: |
|
食品生产环节 |
|
食品流通环节 |
|
餐饮服务环节 |
|
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
|
特殊食品环节 |
|
监督抽检食品(批次) |
|
监督抽查食品相关产品(批次) |
|
发现风险隐患(个) |
|
其中:已完成整改风险隐患(个) |
|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场次) |
|
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人次) |
|
责令改正(户) |
|
立案查处(起) |
|
结案(起) |
|
罚没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公斤) |
|
吊销许可证(户) |
|
取缔无证经营者(户) |
|
移送司法案件数(件) |
|
信息公开案件(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