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
二、事项类别:申报类
三、受理机构: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3.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
五、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六)残疾人。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六、受理条件: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
2.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
(二)岗位补贴。包括个人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七、 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2.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
3.工资的明细及银行流水
4.社保缴费证明
5.医保缴费证明
7.考勤记录
八、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的1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
3、预审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线申请并填报补贴金额。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金额进行复核,并通过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提交给区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九、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十、证件名称:无
十一、结果送达:杜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十二、联系电话:0561-3091050
十三、监督电话:0561-3091298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