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春季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6-08-10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建筑施工高潮,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杜安建〔2016〕18号),预防和杜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计划安排,区住建局和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定于近期联合组织开展对辖区建筑工地(包建保障性住房、工业园区项目和其他在建工程)进行春季质量、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辖区在建保障性住房(包括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工业园区厂房和各镇、办在建工程等建筑工地。

二、检查方式:听取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查看工地现场,查阅有关资料。

三、检查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6日。

四、检查内容: 1、建筑工地施工质量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检查实体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防护、特种设备、施工临时用电、高边坡、高处坠落、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和脚手架等;3、施工现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4、保障房施工进度;5、建筑工地防尘、防大气污染工作等。

五、检查要求:1、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现状;2、历次检查要求整改的隐患是否已整改到位;3、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4、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和保障房进度严重滞后的工地,将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区住建局。

联系人:童强       联系电话:0561—2151159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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