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矿山集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十、查询途径:0561-4336166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1-404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