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杜集区资助政策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家已建立起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及非寄宿学生中的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3.特困供养学生;4.孤残学生;5.烈士子女;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六类情况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同时将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2.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由学生或监护人向班级或者学校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杜集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学校认定上报后将补助资金打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上。原则上每年秋季学期申请一次,资助金按学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学生每学期625元,小学生每学期500元(我区提高到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学生每学期312.5元,小学生每学期250元(我区提高到3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