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登记证》申领办理指南
一、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非在校劳动者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就业创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创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创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就业创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无效;
《就业创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
三、申领条件
1.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符合条件的其他劳动者。
四、申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三张;
(5)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还应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线下窗口申请或皖事通/阳光网/支付宝申请
2.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初审。
3.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复核发证。
六、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村/社区/社保所/人社分局大厅或网络办理
八、咨询电话:401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