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街道办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 |
办理事项 |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 |
设定依据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淮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 |
办理条件 |
具有我办户籍的居民或长期居住本辖区内,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低保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淮北市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低保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从当年7月开始实施。低保标准调整后,需重新核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同步调整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元。 |
申请材料 |
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山林、渔场)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民政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个人或委托他人)——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调查等)——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发放低保金(次月) |
办理地点 |
高岳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均可办理。
|
联系方式 |
高岳街道民政办:0561-4012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