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生补助方面
残疾生补助方面
我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在享受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待遇的基础上,区财政按每人每年共50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区教育局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残疾生,要为能够到校随班就读的每一位残疾生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对于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生教育局按照学区划分责任到所在学校,学校实行定期送教上门。对于接纳残疾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区教育局和区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学校办公经费进行补助,接纳一位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对学校每学年进行6000元的额外办公资金补助。2020年,我中心校有随班就读的残疾生16人,共享受财政补助9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