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3.《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 5.《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9〕217号) (二)申报对象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
保险费满 12 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三)补贴标准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小微企业营业执照 (五)申请条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
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 职业学校、
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按规定发放补贴,数据入库;
4.培训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十)申请地址
申请人企业所在地社区或杜集区劳动就业指导服务站
咨询电话:0561-3091298
监督电话:0561-309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