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死亡后,其无经济收入来源的遗属可享受遗属待遇
三、办理材料
待遇领取人的户籍、身份证或社保卡及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籍等)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或电话联系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办事时间
每月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石台镇为民服务中心社保所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61-456197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61-456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