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

2025-02-27 08:08作者:管理员来源: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编码)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编码)

三级事项

四级事项

1

户籍管理
122000000

暂住登记及
居住证管理
122006000

居住证
签注
122006004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放

按签注原因,比照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提交材料。

5个工作日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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