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指南
符合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在本市自主创业人员。
符合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口。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车贷以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申报材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一)受理:申请人直接到市社保局三楼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或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http://hb.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办事大厅社会保障类综合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二)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换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三)办结:由承办银行办理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