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镇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最新文件精神,为 “拓展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