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石台镇转发淮北市2019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

2019-12-31 18:36来源:杜集区石台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省人社厅2019年民生工作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我市2019年度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等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技能脱贫培训

(一)目标任务

一、技能脱贫培训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20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当年统计就业率(含居家就业、灵活就业)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濉溪县人社局

(二)培训对象

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

(三)实施内容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积极组织培训机构、企业等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多种方式的精准培训,可通过“插班”培训或“混班”培训方式,组织贫困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对少数贫困群众的个性化培训需求,达不到集中开班要求或没有相应培训条件的,允许按照“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或跨区域委托培训,并按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给予承训机构、企业或个人培训补贴。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贫困劳动者外出(所在乡镇以外)参加培训的,其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培训机构统一免费安排,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并给予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补助;在本乡镇范围内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交通补助直补参加培训人员。 

对培训机构实施免费培训发生的成本费用给予补助,其中:培训工种在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范围内的,按规定标准补助;在目录范围之外的,可结合实际,围绕当地农业资源、特色产业等开发相应工种,按培训时间、成本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实施程序

技能脱贫培训实施程序遵照《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734号)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技能脱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见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技能脱贫培训工作。

2.强化基础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技能脱贫培训基础台账,作为日常检查、绩效评估和确定培训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新增脱贫培训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应及时报市局审核。要依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将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全部纳入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3.发挥资金效益。技能脱贫资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734号)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与技能培训补助无关的任何开支,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4.强化监督考核。技能脱贫培训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培训对象补贴经费审核、培训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脱贫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按照“谁审批、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工作,发挥导向促进作用。

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全市全年组织实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任务分解

濉溪县:2600人                  相山区:2850人

杜集区:1450人                  烈山区:1800人

市经济开发区:800人

(三)培训对象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

(四)培训内容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确定,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培训可以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理论课可采用“一日一题”,“一问一答”、实操课可采取“顶岗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各工种培训课程理论课,均应安排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艾滋病预防、非法集资防范等内容。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于培训全过程 。

(五)实施程序

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既可以企业自主开展,也可以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课时由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定(每课时时长不得低于45分钟,理论课时一天课时数不得超过10课时)。具体程序为:

1、企业组织开展培训的培训前制定开班计划、教学大纲。开班前3日内将开班计划及具体教学方案(包括培训类型、培训批次、培训工种、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课时、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等内容),报请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准。

2、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的,培训机构应为我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2018年办学质量核查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开班前3日内将开班计划及具体教学方案(包括培训类型、培训批次、培训工种、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课时、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等内容)、企业委托书,报请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准。

(六)支持政策

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员工培训,就业专项资金按照人均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申请补贴时应向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参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结业考核证明等凭证材料。经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具体程序为:

1.向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计划和具体教学方案(包括培训类型、培训批次、培训工种、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师资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企业培训过程中,应将学员签到、培训日志、考核鉴定等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县区人社部门及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开班前、开班中、开班后的跟踪监管,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

3.培训结束时,企业在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下,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将成绩录入全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符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由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国家规定对参训学员进行技能考核鉴定。

4.考试考核后,企业按照考试考核合格人数和规定补贴标准,凭相关材料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经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七)有关要求

1.强化指导服务。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规定使用安徽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基本信息,完善工作台账。要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培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开展培训需求摸底统计,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培训的帮扶力度,并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享受补贴政策。

2.严格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制度,采取现场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重点了解培训课时、培训效果及培训对象满意程度。认真做好企业与参培人员劳动关系确认工作,充分运用“阳光就业”系统等进行比对核实,确保劳动关系依法依规建立。

3.推行信息公开。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定期在门户网站对培训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培训补贴的企业名称、培训工种、参培人员名单、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

三、新技工系统培养

(一)目标任务

全年新增1100名初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

(二)任务分解

安徽淮北技师学院550人       淮北煤电技师学院550人

各县区向技师学院提供生源数为:

濉溪县:90人                相山区:30人

杜集区:30人                烈山区:30人

(三)培养对象

面向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系统培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

(四)培养方向

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院主要培养预备技师、技师。

(五)培养层次

1.中级技工班

(1)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

(2)高中毕业生、中专以上学历学制2年;

2.高级技工班

(1)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

(2)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3.预备技师班

(1)对口专业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

(2)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3年;

(3)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

(六)资金支持

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按新增全日制学生1200元/人标准补助。技工院校应于每年5月、11月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新培养技工人员信息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核拨资金。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对新技工系统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区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向技工院校输送生源。技工院校在完成招生任务的同时,要围绕本地重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方式,完善评价机制,扩大培养规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注重过程管理。充分运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展新技工身份验证和学籍注册工作,严格按规定年限实施培养工作,积极落实新技工培养国家资助政策,加强培养过程中的异动预警处置,做好新技工培养与产业用工的无缝对接。加强考核工作,发挥导向促进作用。

3.广泛宣传发动。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所)等,通过新媒介、网络平台、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技工培养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青少年接受技工教育培养,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

1、淮北市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计划表

2、淮北市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

3、淮北市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日志

4、淮北市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补贴申请表

5、淮北市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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