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延用)
为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胜利成果,久久为功,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落地见效,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控辍保学措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好学,高质量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流失,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区教育局成立由曹立民局长任组长,周超副局长和杜玲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中心校校长和区直学校为成员的区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办,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区教育局领导按照对口联系镇(办)学校,实行包保责任制。各中心学校也要对照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及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优化网格化管理
1.排查内容
(1)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须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摸清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段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及入学情况。重点排查并标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孤儿残儿、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本区域学校学生人籍是否一致,是否正常在校或按规定送教上门,严防籍虽在人已离校或送教上门未落实。各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控辍保学模块)进行信息比对,做到“一月一核”“一账一单”,精准掌握学生信息和检查进度,每月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
2.户籍网格化
按镇(办)、村(社区)到户进行户籍线排查,以村(社区)网格单元开展精准摸底,跟踪监测。行政村(社区)及时将失学辍学情况报告乡镇政府,同时反馈至对口招生就读学校。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由所属学区学校负责落实送教上门服务。
3.学校网格化
按区教育局、中心校、学校、班级到学生进行学校线排查,以班级为最小网格单元开展精准摸底,跟踪监测。
4.建立包保机制
区教育局领导包保中心校,中心校包保本辖区所属学校,校级干部包保年级,年级组长包保班级。
5.建立联络体系
建立包保学校与村(社区),中心校与镇政府的横向体系;建立班主任与学校,学校与中心校,中心校与教育局的纵向体系,实现无缝联络,共享数据,互通信息。
6.实时上报
学校及时将排查出的失学辍学情况,以纸质形式上报中心校,中心校上报区教育局和镇(办)。排查或动态监测中发现失学辍学(或疑似辍学)等控辍保学问题,当天上报。每月月底还要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汇总上报截止本月底失学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月报表,无失学辍学情况实行零报告制。
(三)落实控辍“四步法”
对排查出来的失学辍学学生,应立即成立由户籍地所在镇(办)、村和就读学校、中心校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落实具体包保责任人,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严格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四步法”。要切实做好第一步宣传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动员帮扶责任人、老师、亲友多方参与、共同劝返,从辍学失学实际原因出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通过批评教育、沟通交流、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进行劝返后,仍然无效的,要以纸质形式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对其监护人下发《限期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报司法部门,督促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监护人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每一例失学辍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失学辍学学生在区内学校就读的,由所属学校牵头,学生户籍地学校坚决配合;失学辍学生不在区内学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包保单位牵头落实劝返。
(四)强化保学“三到位”
1.保障措施要到位。加大经费投入,深入做好每一名劝返复学学生入学安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2.关爱措施要到位。各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学生结对子,针对劝返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心理辅导、真情关爱帮扶帮教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
3.分类施教要到位。根据失学辍学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个体情况,采取学生真正接受和喜爱的方式实施分类安置。要穷尽办法,确确实实留得住人,劝返的学生要有一人一方案,因人施教、因人保学。既要“追回来”,更要“留得住”。
(五)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控辍保学模块)进行信息比对,做到“一月一核”“一账一单”,精准掌握学生信息和检查进度,每月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准确核清标注学生去向和学籍状态,坚决杜绝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问题学籍要进行梳理、核查和维护。
四、有关要求
(一)紧密协作,形成合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第一时间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主动作为,与当地政府、村(社区)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及时反馈辍学、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等就学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班队会、家长会、课堂教学等各种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政策,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校要及时总结发现控辍保学中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的感人事例、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区教育局将适时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通报,对失学辍学问题隐瞒不报、送教上门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