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性普法宣传的实施意见

2021-12-17 15:40作者:管理员来源:段园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淮北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部署,现就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目标,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媒体等大众传媒为阵地,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淮北、助推转型崛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 宣传内容

2、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全体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积极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理性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从积极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宣传劳动就业、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优抚安置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安全及反恐、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推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市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深入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及与城市转型、淮北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淮北建设具体实践,为淮北转型崛起提供法治保障。

6、深入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保障等法治实践,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职责任务

7、媒体责任。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社,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的主办单位,移动通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等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通过报道法治动态、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发布和解读案例、开设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及法治文化,履行媒体普法社会责任。

8、传统媒体普法。加强和规范法治宣传教育专刊、专栏、专门频道建设,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报纸、杂志社要设置固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版、专刊、专栏。各级广播电视台要在做好现有法治栏目(频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栏目(频道)。报纸、广播电视年度刊发或刊播公益普法广告的版面或时间,不少于全年刊发或刊播公益广告版面或时间的十分之一。

9、互联网站普法。市、县(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门户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窗口),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及自身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类新闻网站要开设法治宣传板块(专题),刊载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各级专门普法网站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宣传方向,改进宣传栏目,完善法律资料库,形成门类齐全、功能齐备、音像文字一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

10、新兴媒体普法。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广播电视台、报纸、新闻网站要运用开办的微博、微信、手机报、客户端等新媒体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全市各级移动通信运营商通过短信、彩信等方式,将公益普法广告内容免费发送至市内在网用户。各县区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运用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法治宣传作品。

四、工作机制

11、建立公益普法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市、县(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公益普法广告作品库,每半年召开各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当地主流媒体参加的联席会议,开展媒体公益普法点评通报,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构建公益普法工作交流平台,不断提高新闻媒体公益法治宣传的工作水平。

12、建立公益普法主流媒体名单制度。市委宣传部确定市级主流媒体名单,各县区要确定本地区主流媒体名单,进一步明确主流媒体开展公益普法任务;各主流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宣传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宣传规划,及时调整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传递法治正能量。

13、建立公益普法备案制度。各类媒体要将公益普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年度专门宣传计划,报主管主办单位及本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4、完善公益普法考评机制。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所属媒体的工作考核;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的考核,将媒体公益普法开展情况作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应相关单位年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并确保分值不低于3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益普法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法治宣传考核验收的依据之一,同时,注重培养推广先进典型,激励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列入年度要点,明确宣传任务和重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媒体公益普法工作,履行有关管理职责。文化旅游体育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协调媒体做好公益法治宣传作品的制作刊播工作。网宣部门要督促指导网络媒体开展法治宣传。

16、严守工作纪律。媒体要将公益法治宣传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宣传的重点内容,精心策划,及时制作刊播公益法治宣传作品。报道重大案件、敏感事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认真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7、注重协调沟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与媒体沟通,积极向媒体提供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素材及普法公益广告,主动配合媒体工作,为媒体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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