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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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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布时间:2026-04-01 1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烧烤店网络经营未履行法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的行为案

案情介绍: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检查发现某烧烤店在美团外卖平台注册店铺名称为“XX烧烤”,但在平台店铺页面上并未公示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中存在未依法履行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当地承担外卖配送业务的企业未严格落实审核义务的行为进行约谈。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200元罚款。

案情评析: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入网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消费者判断其经营合法性的重要依据。网络餐饮经营单位未公示相关证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隐患。此类案件的查办明确入网餐饮经营者需履行公示义务,平台需落实审核责任,筑牢网络餐饮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餐饮经营者某麻椒鸡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案情介绍: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检查发现某麻椒鸡店加工操作区域内环境卫生不整洁,食品原料直接置于地面,并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经查,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的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规范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按要求贮存食品是入网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贮存不当,易导致食品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此类案件的查办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守住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

三、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网络餐饮经营者某小吃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案情介绍: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检查发现某小吃店的一名从业人员正在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但该从业人员现场未能提供本人有效的健康证明。经查,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制作的行为,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安排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是餐饮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可能传播病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此类案件的查办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守住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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