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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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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布时间:2026-03-23 08:50

一、申报主体

涉及高价值专利维权保护的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维权当事人,高价值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维权当事人上一年度在高价值专利维权保护中取得成功,无后续法律程序,或后续法律程序结束获得最终胜诉。

(二)维权当事人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经营状况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不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不存在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三、申报内容与标准

维权当事人依法主动维权或应诉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等直接用于高价值专利维权保护的费用,补助不超过20万元(具体补助根据项目审核情况确定)。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单位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知识产权属证明等);

3.维权成功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材料清单目录,与案件相关的委托代理合同,生效的行政文书或司法文书复印件等);

维权保护费用的相关凭证;

4.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网站上的信用公示报告或截图;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及相关附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淮北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科技创新局)。

(二)县区市场监管局(淮北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科技创新局)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三)对已在本地就相同项目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在推荐材料中列明本地补助金额,补助金额超过相关费用的,不再逐级向省局推荐。

(四)各市局汇总相关信息及表格,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局。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由省市场监管局予以追回,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三)资询电话:0561-401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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