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告知书
杜市监撤告字〔2025〕第1号
淮北市妙兰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陈国旗向我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了你公司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和核查。
经过核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调查期内通过登记住所未找到“淮北市妙兰商贸有限公司”,并在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和相关部门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我局拟撤销“淮北市妙兰商贸有限公司”陈国旗担任的法人、股东、管理人员注册登记信息。
因通过登记地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本告知书,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淮北市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