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LF-2022HB-085
二、项目名称:石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冰之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大道与银河三路交叉口宿州碧桂园3幢2单元705室
中标(成交)金额:219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房 |
座 |
1 |
159600 |
长约9000mm,宽约3000mm,高约3100mm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
座 |
3 |
20000 |
长约6000mm,宽约2200mm,高约3000mm, 雨棚宽度1000mm 整体宽度3200mm |
合计(大写) |
贰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 孙兰英、宋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北市石台镇
联系人:彭所长
联系方式:1585618458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2D
联系方式:1595614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15956146688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