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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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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杜集区石台镇浏览量:发布时间:2022-09-30 17:07

一、项目编号:AHLF-2022HB-085

二、项目名称:石台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冰之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大道与银河三路交叉口宿州碧桂园3幢2单元705室

中标(成交)金额:21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房

1

159600

长约9000mm,宽约3000mm,高约3100mm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

3

20000

长约6000mm,宽约2200mm,高约3000mm, 雨棚宽度1000mm  整体宽度3200mm

合计(大写)

贰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寅忠(组长)、 孙兰英、宋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北市石台镇

联系人:彭所长

联系方式:15856184589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帝景大厦2D

联系方式:1595614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话: 15956146688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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