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主任会议精神及省、市食品安全相关文件精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社会监督作用,石台镇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通过选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与食品安全政策宣传、监督检查、整改督导、意见建议等活动实施,形成社会共治合力。12月16日,石台镇举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聘任9名同志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此次受聘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由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肩负重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重要作用,监督员要吃透政策、强化宣传、做好示范并有效监管,进一步延伸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相关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担当,相互合作,共同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本次区、镇食安委聘任了9位同志为社会监督员,充分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食安工作的重视及支持,并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颁发了受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