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3〕72号)、《淮北市民政局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淮民社救〔2023〕6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低保和特困工作。11月份全区认定城市低保2276人,发放资金147.60万元、认定农村低保3625人,发放资金221.92万元;认定特困人员546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贴53.70万元、护理补贴7.34万元。目前已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