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互动交流 > 征集调查

【公众征集】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集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 征集时间:[ 2023-08-08 00:00 ] 至 [ 2023-09-08 00:00 ] 状态:已截止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现按照工作程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8日下午下班前按以下渠道反馈意见。

征集渠道:

1、网络征集:通过本页面征集渠道在线征集;

2、邮件征集:填写电子版意见征集表发至djgtfjbgs@163.com;

联系电话:0561-3092355

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淮北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淮地用改〔2023〕1号),结合杜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机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至2025年,全区土地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国家管控要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目标任务,新上项目达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提高土地要素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重点任务

1.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全过程。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根据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及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成果中节约用地落实情况审查,确保不突破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纳入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下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内容。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责任单位:三镇两办)

2.深化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实行月度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工作,并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已批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力度,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净地”,实施供地。对未完成处置任务的镇(办)、开发区进行通报、约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责任单位: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落实耕地保护新举措。贯彻落实《安徽省新增耕地核定标准和办法》,加强新增耕地项目立项、验收、管护全过程监管;落实《安徽省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耕地耕作层剥离、存放、覆土等任务落实,剥离的耕作层重点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整治、工矿仓储土地复垦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三镇两办)

4.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结合安徽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规范有序开展朔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在保证数量增加、质量提升、生态改善的前提下,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布局优化确需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报省级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朔里镇人民政府)

5.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慎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改善田间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三镇两办)

6.优化产业园区布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依据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开展杜集经济开发区范围优化核定工作,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整合提升,引导园区外零散分布工业项目、乡镇园区向省级以上园区聚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三镇两办)

7.推进产业园区亩均效益评价提升行动。深化亩均效益改革,推进“零增地”技改。按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差别化政策,对优先发展类(A类)企业的新增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对鼓励提升类(B类)、规范转型类(C类)企业的新增项目用地予以倾斜支持,对调控帮扶类(D类)企业的新增项目用地原则上不予安排。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超出原批准总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执行省产业用地指南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遵循产业用地政策、效益标准、禁止和限制目录等内容,在项目招商时,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标准。(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探索产业用地“清单制”。在园区产业用地土地供应前由各镇(办)开发区(园区),统一组织邀请市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区域能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土地污染状况等调查评估,以及文物、历史建筑保护、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依托“用地清单制”管理系统,由相关部门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后,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牵头单位: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10.落实工业项目用地产出监管。提高新增产业用地强度和效益准入标准,在落实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同时,执行省统一制式的《工业项目用地产出监管合同》,合同应约定开工竣工时间、建设规模、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保护等具体指标,载体单位负责对工业项目用地产出监管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1.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协助编制《淮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根据工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各镇(办)、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工业低效用地的处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出让、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财政局、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治理攻坚行动。建立杜集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创新盘活机制,加速“腾笼换鸟”、推动复合开发、挖潜发展空间、推进提质增效,整治工业低效土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三镇两办、杜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3.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朔里镇试点工作支持推进力度。按照安徽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依法依规探索省级层面以乡镇为单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朔里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办、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改革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响应”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保障监管

强化对土地监管,健全土地利用多部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把土地节约集约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区直单位、各镇(办)、开发区管委会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强信息化支撑,构建全区范围内“全范围地类监测、全流程变化跟踪、全业务数据支撑”的“三全”调查监测体系。

(三)健全长效机制

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综合改革工作,扩大改革的影响力,凝聚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共识。深入研究分析闲置低效、批而未供用地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共同责任机制,在加快消化存量的同时,控制增量产生,着力构建自然资源集约节约用地长效机制。

附件: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史庆超  区长

副  组  长:李  涛  副区长

成      员:王晋东  区人大副主任、区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胡  勇  政协副主席、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吴  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东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大敏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申晓建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东  区财政局局长

刘  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局长

王海芳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李晓朦  区商务局局长

苗  红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汝  君  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郝井浩  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主任

李  静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局长

高  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

刘  军  高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辉  矿山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丽  朔里镇镇长

李晓东  石台镇镇长

朱秋实  段园镇镇长

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李静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对接。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发表意见

  • *您的姓名:

  • *联系方式:

  • *您的意见:

  • *验证码:

  • *

网友意见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年9月11日

《杜集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末收到反馈,故无相关反馈采纳情况,特此说明。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