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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征求《2023年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集单位:杜集区城管局 征集时间:[ 2023-03-06 00:00 ] 至 [ 2023-03-16 00:00 ] 状态: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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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按照淮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淮垃圾分类办〔2023〕4号)及《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6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城管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征集渠道:

1、信件征集:杜集区城管局,邮编:235000;

2、网络征集:通过本页面征集渠道在线征集;

3、邮件征集:填写电子版意见征集表发至181524993@qq.com;

联 系 人:齐 锋联系电话:2333775

2023年3月6日

2023年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淮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淮垃圾分类办〔2023〕4号)及《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杜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高岳街道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成果,年底前,矿山集街道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1.强化组织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垃圾分类办的力量建设,配备相对稳定、协调有力、业务精湛的专责团队,统一工作推进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本区域实际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2.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垃圾分类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国家、省、市、区级评估要求,拟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压实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3.强化行业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并形成通报。

(二)全面提升基础设施。

4.全面开展撤桶并点工作。各镇、各街道、开发区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要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的全链条分类,杜绝“前分后混”现象。充分发挥已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效益,坚决杜绝“建而不用”、形同虚设的现象。已升级改造投放收集点的小区要全面推进撤桶并点工作,开展定时定点投放。每季度完成“撤桶并点”、开展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数量,高岳街道办不低于7个,矿山集街道办不低于3个。

5.全面跟进升级改造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示范片区内的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处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并根据小区布局设置若干个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垃圾产生量合理配备“厨余和其他”两类垃圾桶。同时继续对全区居民小区现有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全面进行提档升级,2023年,高岳街道范围内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不少于13个,矿山集街道范围内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不少于7个,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需有完善的照明、遮雨、通风、供电和上下水设施,并达到“五个一”标准,即“一套数量配比与垃圾产生量相适宜的分类收集桶,厨余垃圾桶配有破袋设施;一个洗手池;一台灭蚊灯;一个宣传栏;一个责任公示牌”。此项工作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6.全面规范分类投放工作。按照《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准确、桶体完好、整洁。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进行桶边督导,宣传、指导、监督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放行为予以指导、劝阻,将生活垃圾分类后交由具备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

7.全面规范分类收运工作。2023年底前,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至少配备1处完善的有害垃圾贮存点,确保有害垃圾分类收运、贮存,并建立出入库台账。各单位要将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交给有相应收运资质的企业处置,规范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配合收运人员对垃圾种类、数量等进行登记。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责,完善对物业公司的考核考评机制,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通报考评结果。

(三)推进源头减量化、资源化。

8.推进源头减量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源头减量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推深做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淮北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倡导和鼓励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逐步扩大覆盖面。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生活。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坚持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9.推进“两网融合”工作。区商务局要牵头负责对全区回收网点进行摸底调查,并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的财政支持政策。同时,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培育一批“两网融合”骨干企业,对辖区个体回收网点进行吸纳、整合,统一规划建设一批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着力解决个体回收网点“脏乱差”、回收数据统计难、再生资源去向不明的问题,有效规范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每月月底统计辖区当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办。

10.提升厨余垃圾精准分类水平。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加强督导人员培训,提升值守引导服务质量,提高家庭厨余垃圾实际分出率,完善计量统计方式,着力破解垃圾分类中厨余垃圾分出效率不高、效果欠佳难题。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可产生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的场所进行全面摸排,督促指导水果店、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及工业园区等场所有序做好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同时要求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分类台账,积极配合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工作,确保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不发生垃圾满溢。

(四)深化文明风尚构建。

11.深化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垃圾分类、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相关制度,每月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提高社区的生活环境和居民的幸福指数。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各镇、各街道、开发区的试点社区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每季度总结活动经验做法。

12.深化示范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评价细则》,2023年全市将遴选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个。通过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示范单位为载体,示范带动更多公共机构、社会单位、社区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连点成线、成片建设,实现全域工作整体提升。

13.深化宣传引领。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平台、户外广告等各类宣传载体,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和抖音等短视频社交新媒体平台,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多形式、多途径、多角度、大范围地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志愿服务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垃圾分类生活理念,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与掌握。

三、措施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抓手,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擎”打造垃圾分类新“名片”,努力营造党建引领、志愿先行、片区联动、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示范、有亮点、有成效。要以党员“双报到”工作为载体,通过入户宣传、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点、召开居民会议、组织社区活动等形式,大面积、多角度、持续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做到社区管辖范围内,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抬头可见、垃圾分类宣传入户全域覆盖。各街道办每季度入户量达到辖区居民户数的50%。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各镇、各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发挥资金效益,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宣传、示范点建设、投放点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及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扩大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执法。按照住建部评估办法要求,市级机构将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每季度对各街道、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全市通报考核结果。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宾馆、物业企业、学校、党政机关等领域开展联合督查。各镇办、开发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固废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淮北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常态化公益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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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故无相关反馈采纳情况,特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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