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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关于征询《杜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单位:杜集区应急管理局 征集时间:[ 2023-02-20 00:00 ] 至 [ 2023-03-22 00:00 ] 状态:已截止 反馈时间: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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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已拟稿完成,根据相关要求,我局现向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各部门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反馈意见:

征集渠道:

1、信件征集:杜集区应急管理局,邮编:235000;

2、网络征集:通过本页面征集渠道在线征集;

3、邮件征集:填写电子版意见征集表发至杜集区应急管理局邮箱:awh3090302@126.com;

联系电话:0561-30903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杜集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杜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管控、隐患整治、应急准备等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 加强指挥体系建设。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持续完善优化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并配合省森防办、省应急厅完成区、镇(街道)两级指挥员队伍轮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配合省森防办、省应急厅完成配套法规调研立法工作。完善落实火灾信息报告、调查评估、统计、督查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森防指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运行秩序。(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 压实防控责任。依托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林长制“五个一”平台,建立健全全区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各级林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细化护林员的防火职责,优化聘用和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林业行业管理责任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因失职、渎职或因责任制不落实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大问责力度,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应急局,各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 强化督导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段,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灾多发频发的地区,严肃追责问责。对影响和损失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隐患问题,开展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提升综合防范水平

5.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强防火阻隔系统和防火道路建设,加快完善重点火险区域防火道、隔离带、视频监控、应急消防站、蓄水池等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完成“十四五”防火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6. 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森林火灾隐患查找、研判、预警、评估、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突出国家公园、城市面山、森林公园等重要区域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网、输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等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改。组织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规、文化旅游体育、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协同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森林火险纳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区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7. 加大宣传教育。在3月和10月,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防火期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深化防火码推广应用,严格落实进山入林“扫码”制度,提升扫码量和“防火码”的使用效率,营造自觉参与、全面监督的森林防灭火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 加强培训演练。组织开展防火业务培训,包括理论授课和专业技能培训等内容。11月底前,组织开展1次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 提升综合工作能力。通过参加培训班、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提升森林防灭火业务人员综合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准备

10. 加强会商研判。防火期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并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采取防控措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 规范信息报告。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严格落实归口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火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 做好物资准备。充分做好防大火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加强物资储备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水平。(责任单位:区森防办、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 加强监测预警。加快推进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及时发布并共享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信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 强化应急处置。防火期定期对镇(街道)、区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办公室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抽查检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推动落实防火期各级扑救力量、装备物资和组织指挥“三靠前”。(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杜集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森防指;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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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年3月22日

2023年2月20日至3月22日,《杜集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面向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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