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目标,编制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动,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3、规划指导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培育文化、体育市场。拟定全区文体经济政策,指导文化艺术,体育产业生产经营。规划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重点实施建设。
4、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的人才培训。综合管理全区文化博物馆事业、直接领导区文化馆、广播站、“村村通”技术指导站,指导乡镇文体广电站旅游建设 。
5、管理全区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出版政策,制定全区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音像制品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抓好“网吧”等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和违反规定行为,搞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6、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民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制监测,统筹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负责青少年业余训练项目设置和重点项目布局,组织全区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全区各行业体育竞赛工作,强化体育执法和体育市场管理。
7、加强广播电视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运输传递管理工作,参与信息网络总体规划的编订,以及相关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负责审核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审核报批全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和撤销。
8、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景区开发详规、强化行业管理、加大旅游人才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