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情介绍 | 领导分工 | 政务公开 | 投诉受理 | 政策法规 | 区长信箱 | 电子邮局

 

组织机构

政府文件

 

杜集区劳动人事局(编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编制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编制全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制定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职务升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任免、奖惩、纪律、申诉控告、辞退等单项法规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五)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积极建设人才劳动力市场。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
(六)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等有关事宜;承办区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研究拟定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管理规范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干部培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推行公务员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和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九)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受理劳动争议,参于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性事件。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制度。逐步加强人事争议仲裁、人事行政复议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的规定和政策。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及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
(十一)研究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和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十二)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地方规定和政策,并监督检查。
(十三)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十四)统一管理全区常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五)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区直部门之间以及区、镇、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
(十六)研究拟定并实施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与人员编制管理挂钩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制度,参于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办公地址:杜集区政府三楼东
办公电话:3091991

 

版权所有: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2004-2005 邮箱:hbdjzf@hbd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