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通  知

字体大小:【    】
文章来源: 杜集区石台镇浏览量:发布时间:2021-07-22 14:39

通  知

周德山、周耀:

2011年4月12日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与你方签订《日产万桶4万瓶纯净水、苏打水项目投资协议书》。根据《淮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闲置土地资源管理的监察建议》,2012年至今你方项目一直处于停建状态,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第六条违约责任6.6款“若乙方项目企业停产1年以上,难以继续生产或转产,甲方将要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你方未履行协议约定,造成国有土地长期闲置浪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请你方自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协商处理原淮北市江南水处理有限公司与我单位解除上述协议等相关事宜。逾期你方不来处理,我单位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